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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起火場所用途:旅館飯店
二、死傷情形:無人傷亡
三、現場燃燒狀況:火勢未波及他棟建築物及延燒其他樓層,現場以7樓○○房內南面受火勢較為劇烈、嚴重燒燬外,其餘均上半部受煙燻黑。
四、起火處所:房內南面木櫃擺放電視機西南側一帶最先
五、起火原因:以電視機內部機件因故起火
六、案件所突顯問題:
(一)本件起火原因為電視機內部機件因故起火,因此對於電氣產品選購及使用安全需加強宣導,以避免火災再度發生。(二)發生火災時,人員大都以電梯逃生未走樓梯,如停電時人員易遭受困且不易救助,更可能會造成更大之傷亡。
(三)本案發生時自衛消防編組有進行運作,當警報設備動作而發現火災後,立即拿滅火器至起火處所欲進行初期滅火,但因滅火器的插銷無法拔出而無法使用滅火器,故喪失第一時間可控制火勢的機會。
(四)本案起火用途為賓館,其內部裝潢大部分為可燃材質,加上房間走道狹隘,當火災發生時,伴隨之濃煙、高溫容易導致難逃生不易。
七、提醒民眾消防常識
(一)購買具有檢驗合格之產品;使用新電器時,應詳細閱讀說明書。
(二)保持電視機散熱路徑通暢,電視機背面最好距離牆壁30公分,周邊不要有易燃物品。
(三)於電視機上方勿置有裝水容器,以免水濺入電視機內部,而產生電視機故障或起火燃燒。
(四)不使用時應將插頭拔掉,電源線不可壓在家具或重物下方(電視機電源出線處部分機種易遭機體壓住應注意調整出線位置),以避免發生損壞產生危險。
(五)注意不可為了美觀而將電源線綑綁,由於綑綁後之電源線不易散熱,溫度會昇高造成絕緣破壞,發生電線短路起火。(六)插頭插入插座時需密合,以免因長期灰塵沈積,而發生積污導電起火,拔插頭時不可從後面電線端直接拉出,應握住插頭拔出。
(七)火災發生後都會進行斷電而造成電梯“卡殼”,這樣逃生者會被困在電梯中,反而處於更危險的境地,給救援工作增加難度;另外,電梯口直通大樓各層,火場上煙氣湧入電梯井極易形成煙囪效應,人在電梯裡隨時會被濃煙毒氣嗆傷而窒息,因此火災發生時千萬不可搭乘電梯逃生。
(八)依法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場所,應依規定確實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,以確保火災發生時可立即運用。
(九)本案起火場所為旅館飯店,其收容人員多為不熟悉環境的人,因此應增加避難逃生火災時間,故建議內部裝潢使用防火或耐燃材質,使其較不易發生火災,若一旦發生火災,火災亦不會快速擴大延燒,造成更大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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